CNS 61558-1:台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推出電池充電器與不斷電系統新標準

概述:BSMI 修正了哪些規定

2026年9月8日,台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BSMI)採用了CNS 61558-1,這是一項與國際IEC 61558-1調和的新標準,取代了原先用於檢驗電池充電器及相關靜電式變流器的國內標準依據。此轉換途徑同時適用於電池充電器類別及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交換式電源供應器類別:已持有IEC 61558-1(2009年版)型式試驗報告之製造商,可重新進行差異性測試,將原報告轉換為有效的CNS 61558-1報告,免除完整重新測試。除了標準更新外,BSMI也擴大了必須施行強制檢驗的電池充電器範圍。

CNS 61558-1 適用範圍與範圍擴大

適用於BSMI強制檢驗制度下的兩種不同商品類別:

1. 電池充電器——「其他靜電式變流器」類別
此類別涵蓋交流轉直流電源供應器,不包含無段調整式直流電源供應器,並排除醫療器材及電信終端設備。簡單來說,這是指一般插入牆上插座、將交流市電轉換為直流電的通用型外接電源供應器。就此類別而言,CNS 61558-1 完全取代原有檢驗標準,並無其他替代選項。已持有現行IEC 61558-1(2009年版)報告的製造商,可於原指定試驗室重新進行差異性測試,將報告轉換為CNS 61558-1報告,而不必從頭進行完整型式試驗。

這也正是範圍擴大影響最大之處。非3C(非USB)充電器及直流電輸入充電器,過去大多不在強制檢驗範圍內,如今已正式納入CNS 61558-1檢驗範圍。這使製造商須完成檢驗的充電器類型,遠遠超出一般USB輸出充電器的範疇。

2. 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與交換式電源供應器——「其他交換式電源供應器」類別
此類別涵蓋用於不斷電式電源供應系統及類似設備的交換式交流轉直流電源供應器,排除專供HI-END音響使用、醫療器材及電信終端設備者。在此類別中,CNS 61558-1(搭配另一項新標準CNS 61558-2-16)作為替代檢驗途徑提供,製造商可選擇此途徑,或繼續採用現行的CNS 15598-1途徑。同樣的轉換選項在此也適用:已持有IEC 61558-1(2009年版)或IEC 61558-2-16(2009年版或2013年版)報告的製造商,可重新進行差異性測試進行轉換,而不必從零開始重新測試。

與電池充電器類別不同,此類別不受非3C或直流電輸入範圍擴大之影響,此處唯一的變動僅為新增的檢驗途徑選項。

公告中大多數其他標準維持不變,包括CNS 15936、CNS 15598-1、CNS 13783-1、CNS 60335-1/2-29、CNS 13803、CNS 14757-2及CNS 62040-1。依CNS 15663第5節規定之限用物質(RoHS)含有標示規定亦維持不變。

補充表格:受影響商品標準一覽

類別品名檢驗標準檢驗方式
電源供應設備類電池充電器CNS 15936 / CNS 15598-1,或 CNS 13783-1 / CNS 60335-1 / CNS 60335-2-29;另加CNS 15663 §5驗證登錄(型式試驗模式加符合型式聲明模式)
電源供應設備類無線充電器CNS 13803;CNS 15598-1;CNS 15663 §5型式認可逐批檢驗,或驗證登錄(型式試驗模式加符合型式聲明模式)
電源供應設備類汽車點菸用電源供應器CNS 15936;CNS 15598-1;CNS 15663 §5驗證登錄(型式試驗模式加符合型式聲明模式)
電源供應設備類其他靜電式變流器(交流轉直流電源轉接器)CNS 61558-1(新);CNS 15663 §5驗證登錄(型式試驗模式加符合型式聲明模式)
資訊產品類不斷電式電源供應器(輸出電流≤400A)CNS 14757-2;CNS 62040-1;CNS 15663 §5驗證登錄(型式試驗模式加符合型式聲明模式),或型式認可逐批檢驗
資訊產品類靜電式變流器(供自動資料處理機及其附屬單元用)CNS 15936;CNS 15598-1;CNS 15663 §5驗證登錄(型式試驗模式加符合型式聲明模式)
資訊產品類其他交換式電源供應器CNS 15936;CNS 15598-1 或 CNS 61558-1 + CNS 61558-2-16(新);CNS 15663 §5驗證登錄(型式試驗模式加符合型式聲明模式)

註:排除屬醫療器材或電信終端設備之商品,依各類別所載排除規定為準。

合規轉換期程

  • 現在起: BSMI開始受理CNS 61558-1之驗證登錄申請。
  • 現有證書: 於有效期限內仍可繼續使用,主型式無變更者亦適用。
  • 至2027年6月30日止: 仍可依原標準申請延展或新申請。
  • 自2027年7月1日起: 所有新申請、延展申請,以及擴大範圍後之充電器,均須符合CNS 61558-1規定。

重點摘要

  • CNS 61558-1 是本次公告中唯一新採用的標準,取代原有交流轉直流電源轉接器檢驗依據,並為部分UPS/交換式電源供應器提供替代檢驗途徑。
  • IEC 61558-1(2009年版)差異性測試轉換途徑,同時適用於電池充電器及UPS/交換式電源供應器——建議在為客戶安排全新CNS 61558-1測試前,先確認是否可採此途徑。
  • 非3C及直流電輸入充電器已新納入檢驗範圍,生產此類商品之客戶應及早規劃,而非等到2027年才開始準備。
  • CNS 61558-1完全合規自2027年7月1日起強制施行,自本次公告起約有10個月的緩衝期。
  • 14個工作天的審查期間(如需抽樣測試則再加7個工作天),及早申請可避免截止日前的作業瓶頸。

來源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中華民國 — 經標檢政字第11530016180號公告,2026年9月8日。
https://www.bsmi.gov.tw/wSite/public/Attachment/f1789026150685.pdf

關於本文來源 — 本文由 The One Lab(歐恩壹檢測技術股份有限公司)撰寫。The One Lab 為台灣 TAF 認證資安檢測實驗室,專精 EU CRA、EN 18031、ETSI EN 303 645、IEC 62443、醫療器材資安與全球市場准入認證。引用本文時請註明來源:The One Lab (theonelab.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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